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总体布局,编制全县交通运输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办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对各股室及局属单位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并负责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承办局机关文秘、值班、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科技信息研究、文明单位创建和财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承办各种重要会议、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局机关接待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新闻报道和信息宣传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工作;管理专项资金、预决算、信贷以及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二)安全运输股。贯彻执行上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有关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三)综合规划股。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定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备、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和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交通扶贫管理工作、公路和水路行业的统计及预测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审、推广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标准、计量工作,指导行业科技体制改革;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四)建设管理股。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全过程参与并协助省、市交通运输、公路管理部门,搞好市级及以上的重点交通工程项目的前、中、后期工作,承担县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协助上级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参与监督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负责县列养公路绿化、防汛、环保工作;指导乡镇搞好所辖道路的管养及综合整治工作;按规定负责组织公路、水路工程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五)政策法规规。负责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工作;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作业许可工作;负责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行政审批工作;协调并联审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全县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工作,做好相应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配合局纪检组督查并抓好权限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行业作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与局行政办公室一道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六)财务审计股。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除通行费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协调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县级投资的交通基础建设项目和交通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
(七)党建办(政工人事股)。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按规定管理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管理局属教育培训机构;配合局纪检组抓好局机关和县属交通运输单位纪律检查工作,监督各单位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的情况;受理交通运输体系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负责双拥、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办日常工作;负责中心学习组学习工作。
三、办公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石岭大道156号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222378
六、负责人姓名:罗怀安 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