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于2020年11月11日经宣汉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宣汉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
2020年11月20日
《宣汉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宣汉县县域范围,重点规划范围为宣汉县中心城区、南坝镇镇区和普光经济开发区。
二、规划期限
近期2019—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三、规划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借力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本规划将以国家、省、市现有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相关政策为基础,落实《四川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四川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宣汉县具体情况,在宣汉县总体规划层面提出与规划期限内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相适应、布局合理、适度超前、体系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四、规划内容
本规划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现状分析;
(2)相关规划分析;
(3)充电设施服务特性分析;
(4)政策解读与案例借鉴;
(5)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分析;
(6)充电设施建设规模需求预测分析;
(7)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
(8)电网适应性分析;
(9)规划实施。
五、县域充电设施规划
1、县域乡镇充电设施布局规划:
结合宣汉县原54个乡镇的发展情况和总规所确定的城镇等级规模,配置各乡镇的充电设施,规划近期2025年各乡镇共配置充电桩938个,规划远期2035年各乡镇共配置充电桩2920个。
2、旅游景区充电设施规划
结合宣汉县3A 及以上景区和其他主要景区进行布局,形成县域旅游景区充电设施体系,景区充电桩数量不计入公共充电桩数量。
3、县域交通沿线充电设施规划
结合宣汉县铁路、高速、国道、省道沿线的服务区、停车区、加油加气站等设施结合设置,国道、省道均经过乡镇,规划结合乡镇充电桩实现共建共享。
六、中心城区充电设施规划
1、公共交通车辆充换电站规划
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共建成5座公交车专用充换电站,共建设234个公共交通车辆充电桩。其中规划到2025年新建2座公交车专用充换电站,建设102个充电桩;规划2026 -2035年,规划建设5座公交车专用充换电站,其中2座扩建、3座新建,建设132个充电桩。
2、环卫车辆充电站规划
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共建成5座环卫车辆充电站,共建设40个环卫车辆充电桩。其中规划到2025年新建3座环卫车辆充电站,建设15个充电桩;规划2026 -2035年,规划建设3座环卫车辆充电站,其中1座扩建、2座新建,建设25个充电桩。
3、公务车专用充电站规划
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共建成5座公务车专用充电站,共建设150个公务车充电桩。其中规划到2025年新建5座公务车专用充电站,建设63个充电桩;规划2026 -2035年,规划建设5座公务车专用充电站,均为扩建,建设87个充电桩。
4、社会公共充电站规划
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共建成5座社会公共充电站,共建设735个社会公共充电桩。其中规划到2025年新建13座社会公共充电站,建设220个充电桩;规划2026 -2035年,规划建设23座社会公共充电站,其中13座扩建、10座新建,建设515个充电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