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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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中国·宣汉”政府门户网站(www.xuanhan.gov.cn)“政务公开”板块的“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看和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汉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宣汉县东乡镇衙墙街1号,邮编:636150,电话:08185227066,电子邮箱:835662857@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持续推动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公众关注关心热点,各乡镇和相关县级部门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维度科学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形成公开事项清单,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19年,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7633条,54个乡镇和28个县级有关部门编制公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进一步梳理依申请公开签收、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的责任主体、操作流程、存档备查等,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依规、准确答复,提高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水平。2019年,全县通过网络、信件等渠道受理、办结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件、办结率100%,主要涉及拆迁、科研等领域。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等要求,严格遵循“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实行“工作人员校核—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把总关”模式,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2019年,全年无一起公布虚假信息、涉密事件发生。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坚持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网站内容建设,进一步优化信息检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并按照政府网站普查标准,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安全、信息保障工作,推动网站健康平稳运行。同时,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对全县政务新媒体开展全覆盖排查,清理、关闭存在信息长期无更新、重复建设等突出问题的新媒体账号20余个,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健康运行。

(五)健全监督考评机制。通过日常指导、季度检查和年度考评的方式,定期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采取网上提醒、电话督促、发文督办等方式予以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8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7

0

2162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74

+263

18541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16

-85

10650

行政强制

179

-5

46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9

14254.56017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相较往年有较大提升,但与省、市要求及群众期望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深入;二是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程度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三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还存在解读不及时、不全面等现象。

2020年,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紧紧围绕全县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抓好主动公开;二是认真落实《条例》等相关要求,及时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涉及面广、群众关切的政策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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