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来源:天生镇
发布日期: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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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进措施。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宣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生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电话:5645007)。

一、概述

2018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条例》在我镇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强化领导、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镇党委、政府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结合本镇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体系。按照省、市、县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切实落实了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体系,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筹安排全镇的政务公开工作。

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政务公开责任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备案制度、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制度、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用制度建设来保证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并在政府的显要位置设立公开栏,对重大事项及时公开,便于群众监督。同时,严格公开程序。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在日常工作中,由镇考核评估小组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采取跟踪督办、实地督办、专项督办的形式,加大检查指导的力度,对工作开展好的通报表扬,对被动应付、行动迟缓的给予通报批评,从而保证了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

完善制约机制,务求公开实效。一是建立了考核评估机制。镇党政办充分发挥督促检查职能作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组织检查,随时抽查并定期通报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增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建立了民主监督机制。镇政府及镇级各部门不定期向镇人大汇报工作,接受人大代表的评议和检查,在社会各界广泛聘请监督员,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通报情况,征求意见。注重联系电话制度建设,保证公开电话的畅通,听取社情民意;各部门也通过发放征求意见信等形式加强与群众的联系,畅通了群众监督的渠道。

制定方案,完善措施。依据所制定的《天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天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文件和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还明确了公示、通告等在起草时必须请本单位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公开与否的意见,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的工作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天生镇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对依申请公开的请求,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更新速度较慢,公开内容还不够完善,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员队伍变化大,需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量大,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的不足,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积极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群众关注度高、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内容,落实专人具体承办;另一方面加强学习培训,信息员及相关负责人将积极与县信息公开办密切联系,认真学习相关内容,增强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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