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用水定额》的通知正文区定位
索 引 号 | 000000001/2021-00020 | 主题分类 | 省市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01-12 15:02:59 |
名 称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用水定额》的通知 |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用水定额》的通知
川府函〔2021〕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用水定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1/T2138—2016)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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