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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税务局多措并举清缴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来源:宣汉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5-03-27     点击数: 人次

​​为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落地见效,宣汉县税务局立足实际、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全力清缴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提高思想认识,构建多方协作机制。成立清缴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领导专班,联合财政、人社、司法成立专门的清缴工作小组,安排部署养老保险清缴工作,明确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的资金保障任务,税务和人社的政策指导以及催报催缴任务,全力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开展联合清缴,对拒不配合的用人单位,启动“税务约谈+人社催缴+法律震慑”程序,形成清缴高压态势。实现数据共享,依托社保子系统和社保费征管平台,比对社保费欠缴数据明细125户1186条,确保欠费单位和欠费数据完整、准确。

分类精准施策,形成分级管理框架。主动对接欠费单位,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核实欠费情况,建立《两家企业名单》(有缴费意愿的企业和暂时性困难企业)和《三无企业名单》(长期无生产经营、无纳税记录、无新增参保职工的企业)两本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分类制定催缴方案,建立欠缴大户领导包联机制,由分局领导一对一盯紧协调,督促单位制定详细可行的清缴计划,加快清缴进度;对确无力清偿的单位,采取“退一补一”政策,为到龄职工单独进行养老保险补缴,确保职工及时享受政策待遇。

强化监督考核,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完善考核制度,将清缴完成率、欠费动态清零率等指标纳入日常管理,明确责任到分局,实现“周调度、月通报”,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单位开展谈话提醒;建立动态预警,依托社保费监控平台设定风险阀值,对欠费金额超50万元或连续3个月以上的单位触发预警,同步至税源管理单位,实现“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追溯”闭环管理。推动制度协同,将社保费清缴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考虑范畴,对欠缴金额较大且恶意欠费的单位进行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确保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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