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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又有新变化

来源:达州公积金     发布日期:2024-10-24     点击数: 人次

近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业回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第三条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主要有以下内容:

1、双职工(夫妻双方均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到120万元,单职工(仅本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到100万元。在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二孩家庭贷款限额再提高10万元,三孩家庭贷款限额再提高20万元可贷最高额度至140万元。

2、实行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代际互助

又提又贷:使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公积金账户中(以家庭为单位合并计算)留足贷款额度5%后,还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余额支付首付。

代际互助:允许没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或父母在达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缴存职工的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在达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允许该缴存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为父母或者成年子女贷款)。

3、全面开通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无产权证的(购买期房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办理商转公,相关流程正在完善,敬请持续关注官方公众号。

本措施自20241018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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