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汉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办法》起草的背景、依据及过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我县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积极培养他们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在全县不断营造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结合县域实际,特制定《宣汉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严格遵循国家关于科学技术普及和青少年科技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中关于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促进科技创新的相关要求,并参照《达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宣汉实际,在经过意见征求、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特拟定了本《办法》,并经县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设置6章、18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明确了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以下简称“县长奖”)名称以及制订该《办法》的目的、依据和资金来源,并对评选坚持的总体原则进行了要求。
第二章为奖项设置,共3条。一是明确了“县长奖”奖励时间界限;二是明确了“县长奖”奖励范围,奖励在全国以及省、市、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部分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优秀作品项目、优秀科技辅导员和优秀组织单位;三是明确了“县长奖”不同表彰项目的奖励标准。
第三章为参评条件,共2条。明确了“县长奖”的参评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宣汉县在校中小学学生、科技辅导员参加全国以及省、市、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部分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中优秀获奖项目以及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科技辅导员的评选标准。
第四章为评审程序,共4条。明确了“县长奖”奖励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评审委员会等人员机构组成以及相关职能职责。同时,还分别明确了“县长奖”优秀作品项目、优秀科技辅导员、优秀组织单位等评审程序以及相关要求。
第五章为监督管理,共3条。明确了“县长奖”评选以及奖励资金的组织纪律管理要求,对违规提出了责任追究事项。
第六章为附则,共2条。明确了《管理办法》适用年效以及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