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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宣汉这3个地方测速

来源:宣汉发布     发布日期:2024-07-19     点击数: 人次

宣汉县公安局

关于启用3套测速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16条第2款规定,我局决定从20247290时起启用国道210(原宣双路)、省道303(原宣南路)、巴山大峡谷快速通道3个点位测速设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备地点

(一)区间测速

天桥至砖厂单向区间测速。

区间测速起点:G210国道1857公里730米天桥路段;区间测速终点:G210国道1862公里580米砖厂路段。限速值:60km/h

(二)定点测速

1S303省道42公里170米(三河大山村路段),下八至三河方向。限速值:60km/h

2、巴山大峡谷快速通道18公里200米(樊哙隧道路段):渡口至高速路方向。限速值:60km/h

二、查处违法行为

机动车超速行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特此通告。

宣汉县公安局

  202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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