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及启动县森林防灭火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未来3天以晴为主,最高气温将升至40℃,森林火险气象等级4级。县森防指办组织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开展会商研判,综合森林资源覆盖、林下可燃物载量、火险气象要素、物候等数据分析,预计8月29日至8月31日,全县森林火险等级4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特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响应机制》要求,启动县森林防灭火二级应急响应。
一、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一)源头防控
1.加强对林区及林缘地带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周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2.县森防指办拟定禁火令报县人民政府发布,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县林业局拟定封山令报县人民政府发布,对高火险区实施封禁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封禁区域。
4.县行政审批局停止野外用火审批,林区生产经营企业、施工工地一律停止野外动火施工作业(含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的施工工地)。
5.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重点人群的管理措施。
6.县林业局及各乡镇(街道)督促巡山护林员、瞭望员、卡防点值守人员全员上岗,加密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频次,严格进山入林检查,严禁火源进山入林。增设必要临时检查卡点,实现进山入林口全覆盖。
7.电力线路各产权单位根据气象部门大风预警,对预警范围内输配电线路加大巡护监测频次。如出现7级及以上大风,对穿越林区35千伏及以下输配电线路采取拉闸断电措施。
8.通过各类平台、媒介加强预警信息、禁火令、封山令宣传,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二)气象监测
9.县气象局做好火险气象等级和极端天气短临预报预警,提示县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林业、消防救援、电力等部门(单位)做好防范。
10.县气象局落实应急气象观测设备的协调和装车准备,实时开展大风监测,加强与市气象部门的会商,做好地面人工增雨作业准备。
(三)应急准备
11.县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检查防灭火装备、物资、人员等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做好潜在受威胁群众转移临时安置规划。
12.加强防灭火道路、隔离带、野外停机坪整修维护并保持完好,消防水池蓄满备足。
13.各类队伍清点检修机具器材装备,备足应急救援物资,扑灭火机具、装备、物资出库上车,进入高度戒备状态。
14.县森林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林区前置驻防点全部投入使用,半专业扑火队伍以村布防、带装巡护。
15.县消防大队按照县森防指部署要求,对可能受森林火灾威胁的城镇、居民区周边和重要目标开展增湿作业、驻守巡防以及机动巡护。
16.县森林专业扑火队、县林业扑火队相关负责同志带领前突小组前往高火险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开展靠前驻守,指导当地做好应急准备,在林区重要目标和重要设施周边,开展增湿作业、机动巡护,筹划力量、装备增援和重点区域勘察等战备工作。
17.县森防指做好派出工作组赴火场的有关准备。
(四)值班值守
18.县森防指办公室24小时值班值守,密切关注火险趋势变化,及时通知各乡镇(街道)核查反馈热点监测情况。
19.县公安、应急管理、林业、消防救援、气象、通信、电力等部门(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20.县、乡两级党政主要领导24小时轮流带班值守。
21.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离开本辖区须提前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同意,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不得同时离开。
22.县森防指“一办六组”组长(主任)离开辖区,须提前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五)督导检查
23.县、乡两级责任包干领导应到责任地24小时蹲点值守、靠前办公。
24.村级责任包干干部将预警信息和防范要求通知到包户家庭,督促落实到位。
25.县级行业部门督促本行业领域做好火灾防范应对。
26.县森防指办公室加强工作调度抽查。
(六)情况报告
27.县森防指办公室每日向上级森防指办公室简要报送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28.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每日向县森防指办公室报送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其中,县林业局主要报送督促指导有关地方做好卡防点值守、护林员巡护、森林扑火队伍前置、违规野外用火查处等工作情况;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报送力量前置、机动巡护、实战演练等情况;县气象局主要报送气象监测、预警和人工增雨准备等情况;县经信局主要报送通信保障准备工作情况和林区输配电设施停运避险情况。
29.县森防指办公室每日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报本级指挥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