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宣汉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二)
为规范政府价格决策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宣汉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建议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1月25日15:00。
二、会议地点
宣汉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项目
宣汉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四、听证方案
《宣汉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建议方案》详见附件1。
五、听证会参加人(28人)
序号 | 姓 名 | 职 业(所属群体或工作单位) | |
1 | 曾 康 | 社会人士 | |
2 | 冉济源 | 社会人士 | |
3 | 范立令 | 社会人士 | |
4 | 谯海东 | 社会人士 | |
5 | 何 泊 | 社会人士 | |
6 | 康正鹏 | 社会人士 | |
7 | 胡伟发 | 社会人士 | |
8 | 何 流 | 社会人士 | |
9 | 胡娥娥 | 社会人士 | |
10 | 范立琼 | 社会人士 | |
11 | 刘明中 | 社会人士 | |
12 | 何全均 | 社会人士 | |
13 | 王 强 | 社会人士 | |
14 | 张正勇 | 经营者 | |
15 | 文 涛 | 经营者 | |
16 | 周勇军 | 经营者 | |
17 | 杨大容 | 县人大代表 | |
18 | 符纯斌 | 县人大代表 | |
19 | 王淑芳 | 县政协委员 | |
20 | 周宋伟 | 县政协委员 | |
21 | 李东臣 | 县委政法委 | |
22 | 代 磊 | 县政府办 | |
23 | 马 刚 | 县民政局 | |
24 | 张译文 | 县司法局 | |
25 | 肖裕夏 | 县财政局 | |
26 | 王学萍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7 | 黄俊飞 | 东乡街道办 | |
28 | 何华南 | 蒲江街道办 |
六、旁听人员(3人)
序号 | 姓 名 | 职 业 |
1 | 张弟福 | 社会人士 |
2 | 苟翠玲 | 社会人士 |
3 | 梁 涛 | 社会人士 |
七、听证人(4人)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1 | 冯 蛟 | 县发改局 |
2 | 龚 军 | 县发改局 |
3 | 袁艺佳 | 县发改局 |
4 | 贺丽莎 | 县发改局 |
八、记录员(1人)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1 | 罗素兰 | 县发改局 |
九、新闻媒体(1人)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1 | 丁 梅 | 县融媒体中心 |
十、征集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欢迎广大市民对宣汉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和建议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9日,请发至电子邮箱:123686056@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1. 宣汉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建议方案
2. 听证会议程
3. 听证会纪律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4日
附件1
宣汉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建议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成本监审报告》(宣发改成审〔2023〕4号),结合宣汉实际和周边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水平,对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核算,建议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宣汉县殡仪馆为县民政局下属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成立于1997年1月。2017年底新建成的殡仪馆正式投入使用,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永安村五组尖山子,占地面积27.5亩,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分为生活服务区、悼念区、火化区。其中设有灵堂15个,火化炉3台,殡仪车2辆,豪华瞻仰棺1台,普通瞻仰棺4台,冰柜30屉,电冰棺50台。
殡仪馆近3年来火化量,平均每年约720具。2019年火化848具,事业收入513.52万元,含财政拨款30万元(非正常死亡)、财政拨款6.42万元(目标考核)。2020年火化623具,事业收入491.14万元,含民政拨款7万元(福彩资金)、财政拨款30万元(非正常死亡)、财政拨款7.42万元(目标考核)。2021年火化 689具,事业收入530.19万元,含财政拨款30万元(非正常死亡)、财政拨款8.58万元(目标考核)、应急电源补助13.07万元。
殡仪馆现有从事殡仪工作人员18人(事业编3人、聘用15人),另新增保安2人、保洁员6人。
二、制定依据
(一)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制定的权限
1.殡葬服务属于与民息息相关的公用事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中明确规定:县级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由本级价格主管部门承担具体工作。
(二)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制定的政策规定
1.《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
2.《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237号)。
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
4.《四川省民政厅 省发改委 省公安厅 省监察厅 省财政厅 省国土厅 省住建厅 省林业厅 省卫生厅 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2〕101号)。
三、建议方案表
分类 | 服务项目 | 服务项目说明 | 现行标准 | 方案一 | 方案二 | 备注 |
基本服务 | 遗体接运 | 含抬尸、消毒 | 130元/具 | 130元/具 | 160元/具 | 城区内往返15公里,15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5元 |
遗体存放 | 冰柜存放 | 55元/具天 | 45元/具天 | 55元/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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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火化 | 平板炉火化 | 460元/具 | 500元/具 | 550元/具 | 丧家自愿选择高档拣灰炉火化遗体收取1000元/具 | |
骨灰寄存 |
| 40元/盒年 | 40元/盒年 | 50元/盒年 | 不足半年按半年收取,超过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收取 | |
延伸服务 | 遗体殡殓服务 | 含沐浴、理发修面、洗梳头、化妆、普通裏尸 | 500元/具 | 500元/具 | 550元/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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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念厅租用 | 万福堂、增福堂、天福堂、聚福堂、灵寿堂、永寿堂、百寿堂、福寿堂105平方米,配有以下设施设备:电风扇4台、实木桌子6张,实木条椅4根,独凳30个,LED显示屏,普通音响一套,小号生铁香炉1个、普通电冰棺1台、天然气烤火炉 | 580元/具天 | 500元/具天 | 580元/具天 | 空调、天然气烤火炉以实际使用量另计收费 | |
平安厅、祥安厅、长安厅、德安厅:180平方米,内设休息室一间含(单 人床一张) ,面积:长6米×宽3米=18平方米, 实木桌子6张,实木条椅4根,独凳30个,饮水机一台,LED显示屏,高级音响一套,大号生铁香炉1个、大号生铁焚烧塔一座,普通瞻仰棺1台、空调2台、天然气烤火炉 | 800元/具天 | 750元/具天 | 800元/具天 | |||
泰安厅:204平方米,内设休息室一间含(单人床一张) ,面积:长6米×宽3米=18平方米,实木桌子6张,实木条椅4根,独凳30个,饮水机一台,LED显示屏,豪华音响一套,大号生铁香炉1个、大号生铁焚烧塔一座,豪华瞻仰棺1台、空调2台、天然气烤火炉 | 980元/具天 | 950/具天 | 980/具天 |
四、毗邻区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情况
分类 | 服务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达州城区 | 大竹县 | 开江县 | 宣汉县 | |||||
现行标准 | 拟调标准一 | 拟调标准二 | ||||||
基本服务 | 遗体接运 | 190元/具 | 190元/具 | 60元/具 | 130元/具 | 130元/具 | 160元/具 | ①宣汉县城区内15公里,15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5元; |
遗体存放 | 200元/具天 | 200元/具天 | 300元/具天 | 55元/具天 | 45元/具天 | 55元/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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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火化 | 400元/具 | 400元/具 | 400元/具 | 460元/具 | 500元/具 | 550元/具 | 达州城区、大竹县、开江县高档拣灰炉900元/具 | |
骨灰寄存 | 55元/盒年 | 50元/盒年 | 160元/盒年 | 40元/盒年 | 40元/盒年 | 50元/盒年 | 不足半年按半年收取, 不足一年按一年收取 | |
延伸服务 | 遗体殡殓服务 | 720元/具 | 585元/具 | 630元/具 | 500元/具 | 500元/具 | 550元/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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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念厅租用/遗体告别服务 | 普通灵堂36平方米:200元/天间 | 普通灵堂:450元/天间 | 经济型厅:480元/天间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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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档灵堂40平方米:500元/天间 | 中档灵堂:650元/天间 | 豪华小厅:680元/天间 | 万福堂等105平方米悼念厅:580元/具天 | 万福堂等105平方米悼念厅:500元/具天 | 万福堂等105平方米悼念厅:580元/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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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灵堂60平方米:800元/天间 | 高档灵堂:850元/天间 | 豪华中厅:900元/天间 | 平安厅等108平方米悼念厅:800元/具天 | 平安厅等108平方米悼念厅:750元/具天 | 平安厅等108平方米悼念厅:800元/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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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念大厅灵堂160平方米:1300元/天间 | 悼念大厅灵堂:1100元/天间 | 豪华大厅:1280元/天间 | 泰安厅204平方米悼念厅:980元/具天 | 泰安厅204平方米悼念厅:950/具天 | 泰安厅204平方米悼念厅:980/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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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听证会议程
主持人:县发改局副局长 冯蛟
(一)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
(二)经营者代表介绍宣汉县殡葬服务相关事宜。
(三)县发改局价格收费股负责人介绍听证方案。
(四)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发表意见,进行询问,有关经营者、政府部门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五)主持人总结发言。
附件3
听证会纪律
参与听证会的人员应当按时参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使用不文明用语,不得进行恶意攻击以及有组织的言论煽动,不得恶意片面传播听证发言内容,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不得发表与定价方案无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