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汉县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一、主要目标
编制《宣汉县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着眼于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物资装备应急保障机制,快速响应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准备、调运和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编制过程
县经信局按照县政府批示,认真研究了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各项规定,参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川办发〔2022〕24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2〕45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了《宣汉县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相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形成了《宣汉县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试行)》。
三、主要内容
本《预案》与省市《预案》内容基本保持一致,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后期处置、预案管理、附则共八章,33个方面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体系。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规定县级领导小组建立、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级现场指挥部工作原则等内容。县级领导小组由县级有关单位和相关企业组成,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持组、交通运输组、治安维稳组4个工作组。
第三章:预防和预警。规定成员单位日常联络机制、会商研判机制、预警分级、预警行动等内容;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第四章:应急响应。明确响应级别、条件、层级等方面内容。一级、二级响应由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三级、四级响应由县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细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时,信息报告、指挥协调、处置措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紧急状态、应急结束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与举措。
第五章:保障措施。明确人员、应急物资装备、通讯、交通与运输、技术、资金等保障。
第六章:后期处置。明确善后处置,总结评估、物质装备补充。
第七章:预案管理。明确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等方面内容,由县经信局牵头每年至少一次应急演练。
第八章:附则。明确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奖励,对失责渎职的集体或个人处罚,明确《预案》的解释部门、实施时间等。
“附录”,列举专项预案牵头编制部门及内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流程示意图。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突发事件,需调配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救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