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依法查处一起随意抛弃病死猪案
2019年8月21日,宣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石峰旭、李志鸿、罗建东在宣汉县天台乡查处一起随意抛弃病死猪案件。
2019年8月10日,周某平(宣汉县南坝镇人,屠工)从南坝镇二塘村孙久杰养殖场购买淘汰母猪10头,运往宣汉县南坝五龙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因8月11日全县定点屠宰场停宰消毒而未能入场,当事人遂将该10头母猪暂养在宣汉县龙文动物隔离场,因气温过高,有一头母猪受暑病死。周某平认为该猪不是因重大动物疫病死亡,欲将这头病死猪拉到宣汉县天台乡胡坪村其岳父家喂狗,在运至天台乡胡坪村村口的三岔路口时,担心引起不良后果,见附近区域无人居住,也没有养殖场,就将该病死猪随意扔下悬崖。后被群众知晓并上报天台乡政府和农技站,天台乡政府和农技站责令当事人将该病死猪进行了焚烧和深埋处理,并于2019年8月21日将此案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接到举报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法对当事人的行为从重处罚款2500元,并责令当事人为附近区域的养殖场发放消毒药,以消除疫病传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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