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口婆心释前嫌、安置帮教显真情
2020年4月20日下午,宣汉县司法局安置帮教中心接到四川省雷马屏监狱电话通知,正在该监狱服刑的余朝聘笫二天就要刑满释放,要求与其家人联系,做好接收和安置工作。经与监狱联系得知:余朝聘,男,现年66岁,户籍地为四川省宣汉县东乡镇大梁村,现为南岸社区1组81号,2011年,因犯盗窃罪被汉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后在雷马屏监狱服刑,家中有妻子陈广琼、大儿子余阳、二儿子余辉,还有一读大二的孙女。接到监狱电话通知后,县安置帮教中心主任胡亚锋、副主任何强立即联系东乡司法所长向绍兵迅速驱车前往余朝聘家,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余朝聘妻子陈广琼听到这一消息后,暴跳如雷,坚决表态不要余朝聘跨进家门,并当面数落起余朝聘的诸多不是,在一旁的余朝聘妻子的亲属也帮腔说“他(余朝聘)没管过他们家庭,现在想回家,门都没有!”,读大二的孙女也附和着说“我没有爷爷”,此情此景让人五味杂陈。第二天下午傍晚8时许,因
一是重点帮教余朝聘的妻子、儿子,让他们知道,在法律上妻子对丈夫有扶养的义务,子女对父亲有赡养的义务,制作了履行法定义务告知书和送达回证,特别在送达回证上注明“家庭成员间不履行扶养、赡养法定义务给应得到扶养、赡养的被扶养、赡养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县司法局按有关规定给予余朝聘1000元首月救助;三是东乡镇决定为余朝聘落实低保和农保;四是县民政局同意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安置帮教方案确定后,4月22日余朝聘被临时安置在县城一家宾馆,4月24日临时安置帮教小组各成员一行6人按照各自的职责再次去到余朝聘家,从不同的角度分别做其妻子、儿子的思想工作,从情讲到理再讲到法并将制作的履行法定义务告知书和送达回证发给了余朝聘妻子和儿子,围观的人群中也有人说,哪有妻子不让丈夫回家、哪有儿子不管父亲的道理,在场的亲友、邻居和路人也由开始的围观变成了劝解,慢慢地余朝聘的妻子、儿子的思想有了一定转变。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余朝聘的妻子终于免强同意让其回家,但提出了条件,腾出一间房子让其单独居住,临时安置帮教小组认为,为了让余朝聘修复社会和亲人之间关系,这样也可以,于是趁热打铁,社区主任马上派人帮助打扫房间,为余朝聘购买炊餐用具、棉被等日常生活用品,临时安置帮教组长向刚宣布首月救助、落实低保、农保、临时救助金等安置方案,双目失明的余朝聘用叩头的方式表达了感谢。
“五一”节前,县安置帮教中心和东乡司法所的干警专程去余朝聘家进行了回访,当警车停在余朝聘门口时,干警们就听到余朝聘读大二的孙女在喊:爷爷,他们又看你来了,听到孙女叫爷爷的声音,干警们感到了欣慰,目前,余朝聘与家人的关系正在修复和改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