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公安局“五立”工作法推动监管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宣汉县公安局始终坚持“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理念,以监所等级化创建为抓手,探索实施“五立”工作法,推动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立标杆”紧扣“魂、能、质”主题。一是党建引领凝心铸魂。从支部阵地建设、党员学习教育、党员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入手,不断推进“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规范化、党员教育个性化、常态工作流程化、安全管理精细化”工作。2018年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最强支部。二是常态充电持续赋能。坚持每周一上午集中学习监所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老民警、业务骨干交流工作经验,组织民警到医疗卫生、安全防范、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等岗位开展实战练兵;坚持每日召开例会,组织民警集中学习相关问题通报、事故案例和典型经验、上级最新要求,引导民警举一反三,规范行为养成。三是定岗定责严考提质。大胆探索结合实际制定了按岗考核、量化评分、以分定绩的差异化绩效考核制度和《考核细则》,较好地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与干差一个样的问题,调动并激发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监所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全县公安工作成效先进单位。
二、“立目标”做足“谋、干、效”课题。一是谋定而动。抓住工作难点、痛点、堵点,突破传统思维,谋划了“集中电控监室中门”“热水进监室”“远程审判开庭”“自产冰降温”“一人一号”等10余个创新项目,为全省、全市监所提供借鉴。二是真抓实干。紧扣全国监管部门探索推行“智慧监管”机遇,主动作为,争取支持,实现了监区监控系统高清数字化,在全市监所管理规范化现场会上作了经验交流;依托全省违法犯罪信息系统中的药房管理模块,建立了完整的医疗档案,实现入所体检、监区巡诊、住院救治全程记录,同时杜绝了药品管理混乱现象;借鉴网络购物平台模式,在监室智慧监仓系统终端增加了购物功能模块,对在押人员网上购物进行全程跟踪监管。三是拼出成效。为解决监所在押人员就医难问题,县局党委积极对接县卫健局、医院,建立医务人员轮换、培训、考核机制,开辟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绿色通道”,完成了医疗社会专业化改革,确保了在押人员小病不出所,大病通过“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就医诊治。
三、“立规矩”紧盯“岗、责、督”环节。一是因岗立规。针对监所传统“大轮班”勤务模式在风险预测预警预防、执法规范、精细管理、教育转化、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诸多不足,组织专题研判,制定全新勤务模式,科学设立综合、监巡、收押提讯、教育、医务、带班领导等6个岗位,将责任逐项落实到监所领导、监管民警,推行任务清单化、责任目标化、落实时限化。二是因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明确岗位职能。综合岗负责内勤、后勤和接待大厅工作,实行行政班工作模式。教育岗负责打饭、巡诊、发放监督吃药等日常管理工作,处理在押人员违规,并协助收押提讯工作。医务岗负责收押时健康检查和突发疾病的处置。带班领导岗负责全天候监所工作,督导检查各岗位履职尽责情况。三是严密督导。强化管教民警直接管理“三必须”、监内秩序内务卫生“三统一”、矛盾纠纷防控“三定位”等要求和在押人员双人轮值、放风管理群进群出、医务巡诊治疗等管理措施。全面落实所领导“三查六巡”“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防控网络。定期和不定期对监区内外开展监管执法安全大检查,完善和落实三色安全预警处置机制,坚决遏制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立规范”着力“学、建、决”重点。一是常学常新。年初建立年度(阶段)民警学习、在押人员教育制度,定期组织民警专题学习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指导民警依法履职、依规行事,不断积累工作做法和经验;定期组织在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监规,引导在押人员守法守规,依法维权。今年来,先后组织民警专题学习讨论会30余次,撰写学习心得60余份;组织在押人员学习会6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00余人次。二是建章立制。建立收押、出入所、提审、会见、械具使用等规章制度,规范在押人员24小时内务卫生、打饭就餐、学习训练、就寝值班、礼节礼貌等细节、流程、标准,做到整齐划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开展模拟推演,提升民警、辅警、医生、武警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三是消除隐患。实施新入所人员“五必问五必查”制度,消除前期安全问题,把好入所关。落实在押人员出所“贴近中远”四层监护安全措施。定期排查整治在押人员人身、物品、监室门窗、电网、监控等安全设施和装备情况,杜绝各种事故隐患,保证监所绝对安全,把好全程关。
五、“立机制”推进“四个转变”建设。一是强化信息机制建设,实现监管向效率型转变。建立公安监所信息管理应用机制体系,先后投入400万用于备用电源改造、监控设备升级、A门武警备勤室改建、铁桶工程建设等,实现监管向效率型转变。二是强化协助破案机制建设,实现监管向主动型转变。从建立入所人员个人档案抓起,完善线索收集,传递、查证、反馈、奖惩等深挖犯罪机制,开发监管情报信息新功能。获取有价值线索120余条,破获普通刑事案件60余起,协助破获部督毒品目标案件,被公安部监管局评为“2019年度全国公安监管部门协助破案精品案件”。三是强化动态管控机制建设,实现监管向跟踪型转变。做实收押环节,对新收押人员组织及时、严格、专业健康检查,从源头上抓好防控。做实过渡监室教育环节,结合收押人员心理状况和现实表现,开展针对性过渡教育。做实重点管控环节,对在押人员实行“百分制”量分管理,落实一系列的严管、严教措施,实现监管向跟踪型转变,确保了监所秩序良好有序。四是强化教育转化机制建设,实现监管向人性化转变。坚持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灌输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提升教育质量。同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律师代表到所监督检查,全力推进监所“阳光工程”创建,倾力打造“阳光监所”“文明监所”,深层次推动实现监管向人性化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