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汉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 《宣汉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政策解读
《宣汉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 《宣汉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一、编制依据
妇女儿童是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也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9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2021年12月省政府正式颁布《四川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2022年7月7日,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达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要求,县级人民政府需依据上级纲要,结合实际制定县级新“两纲”。
二、主要内容
(一)《宣汉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由“发展基础”“总体要求”“发展重点”“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部分组成。其中“发展重点”设置了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共8个领域,共提出74项主要目标和91项策略措施。对比上一轮纲要,增设1个“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增加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等9项主要目标。
(二)《宣汉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由“发展基础”“总体要求”“发展重点”“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部分组成。其中“发展重点”设置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共7个领域,提出76项主要目标和97项策略措施。对比上一轮纲要,增设“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2个领域,增加了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以及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等主要目标22项。
(三)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新“两纲”提出将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县级财政部门将实施新“两纲”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综合预算。同时,对新“两纲”的实施情况采取日常跟进、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等方式督促指导,定期对实施新“两纲”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掌握规划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