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信访量逐年下降
近年来,宣汉县纪委、监察局着力强化五项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信访举报工作效能,并取得了明
显成效。仅去年,该县委局受理的信访总量、越级访、重复访分别较上年下降了18.1%、21%、19.3%。
一是强化预警机制。委局主要领导定期组织信访工作人员通过走访、下访,召开座谈会以及问卷调查等途
径,深入基层查找具有普遍性,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以及具有时期性的焦点、热点问题,并就地有针对
性地开展调研分析,研究对策措施。力争将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将矛盾化解于初始阶段,达到
超前预防、及时警示、快速处置防患于未然的目的。二是强化诚信机制。制定了《信访双向承诺责任制实
施办法》,要求:信访承诺人反映的信访问题和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可信,在信访办理过程中不得越级上访
。信访办理人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调查处理,调查情况要清楚,定性要准确,处理要恰当,并在规
定时间内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告知当事人,在来访者与办理信访者之间建立起了一种互信工作机制。三
是强化督办机制。对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的信仿件,按月整理报送办理情况;对各乡镇纪
委、县级部门纪检组、委局各室办理的交办信仿件实行每季度一通报;对重点信仿件实行专人重点督查,
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强化奖惩机制。制定了《信访工作责任目标及考核办法》,对全县各
级各部门的信访举报工作实行“四率”量化考评,即信访办结率、按期结案率、优质办结率分别达到 100
%,信访下降率达到10%以上,并将其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五是强化
责任追究机制。对上级交办件、重要信访件以及主要领导包案的信访件实行办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
不当或不及时,造成重访、越级访的,严肃追究经办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作者:汪 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