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府函[2008]55号
宣汉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全县54个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 你乡镇《关于审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审定,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