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府办[2008]45号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2008年水利工程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实现防汛保平安、抗灾夺丰收,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切实抓好全县2008年水利工程防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调整充实防汛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修订完善防汛岗位责任制,层层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坚决杜绝行政首长只挂名、不干事、不负责和工程无人管的现象发生。凡由于防汛职责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水利工程垮坝失事和其它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二、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一要抓好汛前、汛中和汛后的安全检查。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水利工程按“十有”标准(即:有责任人、有防守专班、有防守制度、有防汛预案、有抢险队伍、有抢险物资、有通讯方式、有险情标记、有险情记录、有防守哨屋)进行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安全大检查。中型水库(忠心水库)、小(一)型水库由县水利局组织人员现场检查落实;小(二)型水库及其它水利工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逐处检查落实,县水利局负责督促指导。检查的重点是溢洪、放水设施及坝体是否存在病害。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对短期内难以排危除险的,必须低水位蓄水或空库度汛。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在4月10日前检查结束,并将书面总结材料及相关统计表(表附后)上报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及时汇总报告县政府。
二要抓好防洪度汛预案的修订完善。预案要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水库防洪应急预案要严格按管理权限分级报批后组织落实。各病险水利工程要坚持安全第一、效益让位的度汛原则,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要抓好病险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对溢洪设施及放水设施进行整治修复,确保正常调洪、泄洪。同时要抓好防汛抢险队伍的落实和抢险物资的储备、补充。
四要抓好水利工程的汛期管理。各工程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防汛调度预案,绝不能超限水位运行,并加强库区船舶管理,严禁无序行驶。坚决防止水利工程无人管现象发生,特别是乡镇管理的交通、通讯条件较差的水库和重要位置的山坪塘,应落实专管人员,做好观测、巡查和调度运行记录及相关信息的上报,确保万无一失。
三、畅通信息,严肃纪律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准确收集、核查,传递防洪信息和发布预警信号。汛期,全县实行防汛查岗制度,各工程防汛责任单位及工程管理单位必须坚持昼夜值班,凡查岗不在的要严肃处理。水利工程遇重大险情要随时上报险情及处理情况;遇重大灾情时,要在24小时内书面上报灾情;汛情紧急时刻,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要亲临第一线,坐阵指挥,并做好防汛值班记录、抢险议事纪要等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服从统一指挥,决不允许推诿扯皮,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