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闫军) 近日,市运管处下发了《达州市出租汽车客运包车票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运管所、交通稽查站,市客管办以及市属出租汽车公司本月起执行。此办法规定,出租汽车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办理包车手续,并具体规定了包车手续办理方法。还规定乘客打的单程超过40公里或需跨县的需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进行登记,达城城区除外。
据了解,为了对出租车从事包车客运进行规范,交通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如《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中规定:“出租汽车、旅游汽车承接包车客运业务,按客运包车有关规定办理”。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规定:“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票和包车合同,不得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这些规章明确规定了出租汽车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办理包车手续,并具体规定了包车手续办理方法。我市《出租车客运包车票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是根据《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达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市运管处《关于在全市启用出租汽车客运包车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的,旨在加强我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对我市出租汽车客运包车票实行趟次签发和交旧领新,坚持辖区管理和签发人负责制。
据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省的出租车司机相当部分没有从业资格证,对乘客的安全缺乏保障。因此在办理包车手续时要求司机填写有关资料,虽然有点不便,但比起确保出租汽车依法经营的成效来看还是值得的!因为《办法》明确规定:出租汽车上月回场检查不合格的;当班驾驶员有违规违章行为尚未接受行政处罚的;服务监督卡与所驾车辆不符的;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运行高速公路,其车辆技术等级未达到二级(含二级)以上的;屡次违规违章,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被媒体曝光或管理部门通报的;承揽两批或以上乘客的车辆(组合车)等7类危害乘客利益的出租车,是不能办理客运包车票的。这就像交通标志,虽然红绿灯会耽误司机时间,斑马线会让群众不能随心所欲地过马路,但都是保证交通秩序良好的必要。此外,还将有利于维护合法出租汽车车主的合法权益。因包车手续只对证照齐全有效的出租车办理,从而有效地打击无照经营的“黑车”,压缩了黑出租车、套牌出租车的生存空间。
市运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对违规企业和个人处罚是十分严厉的。如有企业经办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签发包车票或交由驾驶员自己填写等行为发生的出租汽车企业,将在当月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所在企业法人作书面检讨并对企业依法严肃处理;运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为方便办理,运管机构将根据市场需要设立包车票签发点。目前达州城区各出租客运企业、城区三个汽车站驻站管理机构和火车站执勤中队均设有签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