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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卫生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按照“三坚持”的要求强化卫生效能建设,优化服务环境。 一是坚持把搞好组织发动作为确保卫生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保证,不断激发全县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卫生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组织召开了动员会,就效能建设工作进行了宣传、布置、发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议等形式层层发动,并充分利用宣传窗、黑板报、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卫生系统内营造了效能建设、优化卫生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把抓好学习培训作为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不断提高全体机关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分别采取开展主题教育、举办专题讲座、学习先进典型,专题讨论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报告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以及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有关制度规定。通过抓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卫生工作人员的效能和服务意识。 三是坚持把查找问题作为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切实解决卫生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自查问题,基本找准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查得准、整改到位。一是“办事难”问题。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信访限时回复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出台了便民、利民的服务承诺和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二十条措施。各医疗卫生单位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活动方案、计划和整改方案,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机制,并明确了具体办事部门和责任人员,有效推动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对违反服务承诺的,责令责任人向有关单位及当事人道谦;对超过承诺服务时限规定,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效能告诫,不够效能告诫的,给予诫勉教育;有关责任人因违诺服务对象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负责经济赔偿责任,并视情节追究其党政纪责任。二是“素质不高”问题。为巩固学习成果,全面提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思想素养,县卫生局将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培训活动。如聘请专家讲师开展了形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医疗质量管理知识、服务礼仪等培训活动,提升医疗卫生人员的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力加强卫生队伍社会道德风尚建设,树立以“病人为中心”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道德观念,强化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诚信为民服务意识,开展先进典型示范和文化教育,经常组织寓教于乐的文艺、体育、专业知识、技术操作等竟赛活动,弘扬正气,增强职工的团结和凝聚力,调动和发挥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认真实施《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依法行医执业,杜绝和避免医疗差错,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三是“作风不实”问题。局领导及机关科室负责同志多次深入到各医疗卫生单位,就党建群团、行风建设、职工学习教育、职工思想状况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检查调研,先后解决基层意见和建议30余条,夯实了机关工作作风。 (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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