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龙泉土家族乡是2004年经行政区划调整由原鸡唱、自由、龙泉三乡合并而成,全乡共有13个村、64个村民小组、8600多人,幅员223.6平方公里,2446户人家分布在广阔的山高坡陡上,平均海拔1530米,是全县幅员面积最大的少数民族乡镇。由于交通不便,群众到乡政府办事往往要睡三更, 起五更,极为不便。
自开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活动以来,为了方便群众,该乡司法所不断探索新思路、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由过去群众有事到司法所,转变为司法所主动上门帮助群众解决纠纷,将司法所办公地变成了“流动司法所”,纠纷发生在哪里,就把司法所搬到哪里,就地解决。家住高架村四社的村民胡德伟与王六菊因离婚纠纷要求司法所调解,由于该村离乡政府有12公里路,山高坡陡,地势险要,公路也不通,往返一次需近六个小时。司法助理员杨德周、黄华琼得知消息后,于今年4月8日经过近三个小时的爬山涉水,深入男女双方家庭及亲朋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没有成功。4月14日,司法所突然得知女方找了亲属十几个人准备到男方家强行拉走女方的嫁妆。天将黑了,杨德周、黄华琼迅速向高架村赶去,及时阻止了女方的过激行为,并再次展开艰苦、细致的调解工作,终于使双方认识到由于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按照《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双方属无效婚姻。时间已是15日黎明了,调解工作仍在进行……经过近14个小时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苦口婆心的劝解,到15日中午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女方自愿退还男方24460元彩礼,男方退还女方所有的陪嫁,双方的婚姻关系也随之解除。司法所的同志督促双方按协议全部履行完后,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往回走。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截止6月底,乡司法所共上门调解纠纷11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将司法所搬进农家院,虽然辛苦了点,但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了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进一步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得到了基层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 孙媚 郭定菊)